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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貪汙 「高虹安條款」是台灣民主的恥辱
台灣基進

日前藍白挾多數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這項放寬「受緩刑宣告」與「易服社會勞動」者皆可登記參選的修法,是史上最無恥的因人設事,說穿了,它就是「新竹市長高虹安的政治續命條款」。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誣告案,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6個月。由於該罪最重本刑高達7年,依法不能易科罰金,只能聲請改服「社會勞動」來代替坐牢。依現行法律,高虹安如果在登記參選前沒把6個月的勞役時數做滿,她的新竹市長連任夢就會在登記日當天直接夭折。
眼看時間緊迫,藍白索性聯手「掀桌」,直接動用立法權修改規則!硬在動議中塞入「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在此限」,等同讓高虹安一邊去掃馬路做社會勞動,另一邊還能大搖大擺地去登記連任新竹市長。這種把國家法律當成自家政黨防火牆的吃相,簡直難看到了極點。
為了掩蓋因人設事的難堪,藍白立委在台上拿出了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法理狡辯」。
翁曉玲宣稱修法是「寬嚴並進」,兼顧《憲法》參政權,要給輕罪者「更生機會」,簡直黑色幽默。全台灣有千萬名奉公守法、清白乾淨的公民,藍白不願意多花心思提拔優秀人才,偏偏要把所有的關懷、所有的權益,都拿去保障一個涉嫌誣告、貪腐的現任市長。
遞補上台的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則被踢爆在黨團協商時疑似接到高虹安本人的電話,完全是奉命修法。許忠信口中的「法理」,本質上只是一個「幫同黨長官解套」的稻草人,企圖用繁複的法條名詞模糊焦點,卻遮掩不了背後那通直通國會的特權電話。
藍白「外削國防、內護貪腐」的行徑,就是昭告天下,藍白立委就算犯罪,我們都可以為了你的政治生命,當場掀桌,直接重寫《選罷法》。
「高虹安條款」是台灣民主的恥辱!